2025年优衣库被曝偷拍消费者事件
来源:互联网

2025年12月,媒体报道称,优衣库部分门店被曝为防盗偷拍可疑顾客并在内部群传播,经不同区域在职、离职员工证实,该行为多由区域经理下达指令。优衣库内部称可疑人员为“11号”,群内传照片称为“发信”。消费者戴口罩、背包等日常行为都可能被列为“可疑”。消费者反映进店被盯梢、跨店“被认出”,体验极差。截至2025年12月22日,优衣库方面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事件背景

社会背景

防盗是全球零售业的共同话题。2023年,沃尔玛公司曾表示,其在美国因有组织的零售犯罪造成的损失已达数十亿美元;2025年年初,英国零售商协会的统计显示,英国零售商在2024年花费18亿英镑用于预防盗窃,开销达到历史新高。零售行业需要解决防盗问题是客观现实,尤其是快时尚品牌门店,商品周转快、陈列开放、店员与顾客接触较少,这些既是品牌经营特色,却也成了防盗的难点。除了优衣库,还有英国一知名商超,也曾因自助结账台上的监控会录到密码键盘,被消费者投诉侵权。

公司背景

优衣库(Uniqlo)是日本迅销旗下的服装品牌,是全球知名服装品牌之一,旗下有男装、女装、休闲运动服饰等产品,创立于1984年,创立人为柳井正,总部位于日本。2009年4月,优衣库通过与中国电子商务第一大企业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建立伙伴关系,开始了中国的网络销售事业。2010年5月,优衣库全球旗舰店在中国上海开业。

事件经过

2025年12月,媒体报道称,优衣库部分门店被指通过偷拍消费者进行防盗。社交媒体上,部分消费者反映在优衣库因被当作小偷而引发不适;自称优衣库员工的网友称能快速识别可疑人员,相关话题引发热议。

媒体通过采访优衣库多位不同区域的已离职和在职员工,证实此前在部分优衣库门店,确实存在“偷拍”可疑顾客的行为。并且这不是基层员工的个别行为,而是某些区域经理层面发出的指令。一位受访者反映,他曾拨打员工热线反映过“偷拍”问题,但并没有下文。不过,多位优衣库前员工称,是否会采取“偷拍”取决于门店因失窃造成的损失程度。一位优衣库前员工向媒体出示的其留存的“疑似小偷的顾客照片”的相册录屏显示,被偷拍者有戴口罩背包路过试衣镜的中年男子,也有伸手要取模特上身衣服的年轻女性,拍摄视角不一,既有从监控截出的顾客正脸图,也包括用手机降低视角抓拍的背影,还会用红框标出背包等明显随身携带的物件。据一张优衣库内部的聊天截图显示,在企业微信群里,有管理人士号召“彻底关注卖场的顾客,建构让11号无法下手的环境”,也会询问“一天都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吗?”。“11号”是优衣库内部对“小偷及可疑人员”的特定称谓,而在几百人的群里上传这些人的照片,被叫做“发信”。截至2025年12月22日,优衣库方面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事件回应

事发后,一位广州市消费者陈先生(化名)称,他第一次进入优衣库广州的VT101店、中华广场店、萝岗万达店和天汇广场店的时候,均被各门店员工直接认出,店内安保人员也表现出警觉状态,始终在其附近区域来回走动。另一位消费者鞠女士(化名)也表示,她曾在深圳市某店请店员帮处理过一条从其他门店购入但忘拆防盗扣的丝巾,再进入广州一店铺后,就遭遇了安保人员全程跟随的情况。

律师分析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刘鹏举律师表示,此举已侵犯消费者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甚至是人格尊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商家在经营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本身是一种合法且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在卖场、收银台等公共区域设置监控,目的是威慑不法行为、保护财产安全,这既是商家的权利,也是保护其他消费者利益的必要手段。但是如果优衣库部分门店被曝光的行为属实,则已经超出了所谓公共监控预防的合理边界,而是滑向了区别对待的歧视性待遇的错误深渊。刘鹏举认为,这是从“预防”到“有罪推定”的异化,这种行为已经不再是合理的预防措施,而是一种基于主观臆断的“有罪推定”和系统性标签化。它将一部分消费者从“衣食父母”的普遍尊重中剥离出来,置于被持续怀疑、凝视和跟踪的境地。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洁律师表示,如果优衣库门店使用摄像头针对性拍摄消费者的私密活动(如试衣间内的活动,或近距离拍摄消费者的身体敏感部位),则直接构成侵犯隐私权。即使拍摄区域为门店公共区域,若摄像头过度聚焦特定消费者,如跟踪拍摄某一顾客的全程活动,导致消费者的“私人生活安宁”受侵扰,如“受害者产生强烈恐惧感、屈辱感”,仍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个人信息”包括“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如面部特征、店内行踪、购物轨迹等)。门店偷拍的“可疑顾客”照片,显然属于可识别特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个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知情权、决定权”,如果门店未经同意收集、存储消费者照片,剥夺了消费者的上述权利,构成个人信息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27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门店将消费者标记为“可疑顾客”并偷拍,本质是对消费者的“不信任推定”,可能导致消费者在店内被“区别对待”,损害其人格尊严。

事件评价

为商之道,诚信为本,商家“防盗”是刚需,但防盗不能牺牲顾客尊严,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用偷拍顾客的方式“自我保护”,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因侵权行为陷入更大的舆论危机。面对质疑,优衣库不应保持沉默,而应正视问题、公开回应,对相关门店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整改,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在保障经营秩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对每一位走进店里的顾客给予平等的尊重与信任。(极目新闻 评)

防盗与尊重顾客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找好其中的平衡点也不容易,这一平衡涉及到成本分配、管理策略等,且不是静态的、一劳永逸的。比如,企业设置的LOSS率多是一种百分比制的损耗,这意味着业绩越好,LOSS率自然会下降。而2025财年,优衣库在大中华区的收入同比下滑4%,营业利润减少12.5%,是近年来在中国市场首次出现收入与利润双降。也就是说,曾经防盗与营收的平衡很可能被打破了,部分门店也就在防盗策略上走向了急功近利的极端方式。可以说,“偷拍防盗”所暴露的问题早就超出了防盗本身。毕竟防盗也不是一件能独立衡量、评估的事情,其本质上考验的是企业的经营智慧,而透支顾客好感的经营绝非上策。(南方都市报 评)

参考资料 >

极目锐评丨多家优衣库被曝偷拍顾客,防盗岂能成为侵权的借口?.极目新闻.2025-12-22

偷拍顾客来防盗,透支好感是经营下下策.南方都市报-百家号.2025-12-22

多家优衣库门店,被曝偷拍!不分优衣库店长下达偷拍顾客指标.新派新闻-今日头条.2025-12-22

优衣库.全球时尚品牌网.2023-08-23

优衣库.爱企查.2025-12-22

别说你懂优衣库:快时尚里的绝对另类.蓝鲸新闻-百家号.2025-12-22

成长中的全球商业.优衣库官网.2025-12-22

优衣库部分门店“偷拍”消费者防盗?律师: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大河报-腾讯网.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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